水泥水溶性六价铬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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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 31893-2015)国家标准,该标准从2006年立项以来历经9年终于正式发布,并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将为提升我国水泥产品的绿色安全性与环保性,引导水泥产业向绿色化、安全化方向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对我国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做出限定,限定值为≤10mg/kg,其测试方法采用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早在上世纪50年代人们发现水泥中的六价铬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不良症状,会使敏感人群皮肤过敏,水泥过敏性接触湿疹严重时会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欧盟在2003年6月18日通过了一项指令(Directive 2003/53/EC),对含有较高水溶性六价铬的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出售和使用作了严格规定,禁止市场上销售和使用水溶性六价铬含量超过0.0002%的水泥及水泥产品,该指令于2005年1月17日生效;2006年欧盟发布REACH第2006-1906号法规,“禁止使用和销售铬(VI)含量超过0.0002%(2mg/kg)的水泥及其相关制品”;2006年7月,欧洲标准EN196-10:2006《水泥试验方法第10 部分: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的测定》颁布实施。

2025年2月12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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